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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萨克斯坦宣布自7月5日起实施为期14天强化隔离

更新: 2020-07-03 15:12


政府总理阿斯哈尔•马明2日主持召开国家委员会会议,宣布哈萨克斯坦自7月5日起实施为期14天的强化隔离措施。

 

据总理官网(primeminister.kz)消息,国家委员会会议上,卫生部部长阿列克谢•崔介绍了当前国内的新冠(COVID-19)疫情形势,以及为防控新冠疫情、落实哈总统托卡耶夫相关指示而准备实施的相关措施方案。

 

考虑到当前疫情形势及流行病学增幅情况,国家委员会决定,自7月5日起的14天内,在哈国全境实施以下限制措施:

 

在交通运输方面:

 

1、保持现有已恢复的国际空运航线,同时暂时不再新增国家名单;

 

2、保持各州之间现有的空中和铁路航线(有限制);

 

3、 暂停各州之间的公路客运;

 

4、 对公共交通运输服务时间予以限定。

 

在公民日常出行方面:

 

1、禁止举办各种类型的娱乐、体育和其他公共活动,家庭聚会、纪念活动等也在其列; 

 

2、允许在空旷环境下开展体育健身活动;

 

3、在街道、公园和广场的户外活动中,限制3人以上聚集;

 

4、限制65岁以上居民上街。

 

将禁止以下设施的营业活动:

 

美容院、理发店、健身房、健身运动中心、游泳馆、封闭式的食品和非食品集市、海滩、水上公园、文化馆、博物馆、展览中心、电影院、娱乐活动中心、学前教育机构、宗教场所,用于举办论坛、会议和其他公共活动的设施,以及其他设施等。

 

国家机构(组织)、办公室、国有企业和其他组织确保80%的员工以远程办公模式开展工作。医疗机构继续以预约方式提供服务,药房、食品商店、露天开放式集市的营业不受影响。

 

在保持严格的检疫消毒程序的前提下,以下设施允许继续营业:

 

户外餐饮机构;需要持续开展工作的建筑业和工业企业;户外建筑工程;农业、渔业和畜牧业项目;公共服务设施,包括洗车行、汽车和家用电器维修店、为民服务中心、二级银行网点(有时间限制)。

 

政府总理强调指出,上述限制措施将有可能根据国内疫情形势的变化,在14天后再度延长2周。

 

中央和地方行政机构负责人、议会议员,以及哈萨克斯坦阿塔梅肯企业家协会董事会主席米尔扎赫梅托夫和哈萨克斯坦企业家权益保护专员朱尔斯诺夫等出席会议。


来源:哈萨克斯坦驻华大使馆